各二级学院、处、室:
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0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巩固全国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促进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节能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节能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张 迪
院 长 杨卫军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张建刚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赵 维
副院长 芮红亚
副院长 王 辉
副院长 杨新宇
副院长 吴旭锦
纪委书记 王宇文
成 员:
各二级学院处室党政负责人
职 责:
负责学院节能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院节能工作的基本任务,统筹、协调、落实学院的各项节能要求和措施。
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后勤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节能工作的管理协调,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检查等工作。
二、节能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加强节能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师生重视节能工作,遵守节能管理规定,养成良好节能习惯。
(二)节能管理措施及要求
学院节能工作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部门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部门负责的不同区域及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及要求。
1.节电管理
(1)计费用电区域管理
计费用电区域:食堂、超市、基建等计量收费项目区域。
计费用电区域要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核定用电量标准,标准内正常计费,超出标准部分,按原电价的2倍计费。
(2)中央空调、挂式柜式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管控措施
中央空调:夏季且气温超过30℃,开启中央空调,每天开关时间为(早9时开、晚19时关)。春、秋、冬季不再开启。冬季无供暖设施的楼宇,可使用电暖气等其它取暖设备取暖,不再开启中央空调。空调运行温度不低于26℃。
挂式、柜式空调:夏季且气温超过30℃,对楼宇空调专线进行供电,每日停供电时间为(早9时开、晚19时停),运营温度不低于26℃,春、秋、冬季不再供电。逐步对未在楼宇空调专线上接的空调进行整理改造,改造难度较大的在原线路进行断电供电处理。
体育场照明灯杆(含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根据需要确定开启数量,并定时开关(开:根据季节确定,关:晚21时)。
(3)各楼宇照明管理措施
保卫处各楼晚间安保值班人员,每晚22点巡查整个楼宇,进行清楼,并关闭公共区域不需要的照明。对楼内办公区、教室、实训室等区域没有按要求关闭的,应及时登记并联系负责部门及时关闭。
(4)路灯和景观灯管理措施
根据季节对路灯和景观灯实行定时开关(夏季:19时开,22时关,冬季:18时开,22时关,假期只保留少部分路灯照明),并根据师生流动情况,适时关闭部分路灯和景观灯。
(5)学生公寓用电管理措施
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电控系统管理,设置定时供停电,杜绝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除每个宿舍免费用电(30度/月)外,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费承担。
(6)两馆用电管理
体育学院负责体育馆、游泳馆除中央空调外的用电管理,无重大活动,场地大功率照明不得开启。
(7)充电车管理
除公务充电车辆外,私人电动车根据市场电价核定充电收费标准,自费充电。
2.节水管理
(1)后勤处保洁员定时对楼宇内卫生间等用水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长流水及时关闭,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报修。
(2)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巡查、检修,杜绝浪费。
(3)游泳馆春、秋、冬季不再安排游泳选修课教学。
(4)加强绿化灌溉管理,减少灌溉次数和时长。严禁使用自来水漫灌,杜绝浪费。
(5)维修更换用水设备时(如水龙头、开关阀等),一律采用节水设备。
(6)对浴室、开水房、食堂、供暖补水等计费用水项目,核定用水量标准,标准内按原价计费,超出部分按原价2倍计费。
3.寒暑假期用能管理
原则上寒暑假假期,除院务楼外,各楼宇进行停电、停水、停暖。因工作需要用电,须提前申请,并填写咸阳职院假期用电申请表(见附件1)。
三、建立检查通报处罚机制
(一)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部门节能工作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二)成立节能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处1人、保卫处1人、后勤处2人),定期、不定期进行节能工作检查,对人走不关用电器、违规使用空调、不按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等浪费行为进行检查。
(三)根据检查结果及安保人员每日清楼登记情况,对相关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全院通报并处罚。处罚采取扣除部门办公经费方式,具体标准为:
违规项目 | 扣除部门办公经费 | 备注 |
人走不关闭照明、风扇等 | 1000元/房间 | 未尽事项,按同类标准扣除 |
人走不关闭电脑打印机等 | 1000元/房间 |
违规使用空调 | 2000元/房间 |
人走不关闭空调 | 3000元/房间 |
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 5000元 |
随意改造线路 | 10000元 |
(四)累计被通报两次的部门负责人,由分管节能工作院领导进行教育谈话。
四、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未尽事宜由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附件1
咸阳职院假期用电申请表
部门 |
| 用电 楼宇 |
| 用电 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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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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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 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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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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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 后勤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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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分管领导 意见 |
| 后勤处 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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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