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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作者:李文娟     来源:     点击:

后勤处各科、合作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落实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走心,持续推进学院后勤文化建设良好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服务格局,切实发挥后勤服务育人功能,后勤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发扬后勤人“真诚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讲好“后勤故事”。通过开展“评优树模”活动,对近年来后勤涌现出的一批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奉献、用心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着力培养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优质、善打硬仗的后勤铁军,推动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发展,为学院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提供高质量后勤保障。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

1.“优秀合作伙伴”奖。主要面向合作企业,评选4个。评选条件:

(1)合作企业能圆满高质量地完成服务任务,员工爱岗敬业,勤劳奉献,在员工队伍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遵守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规范工作言行,无擅离职守、无投诉、无责任事故发生;企业形象或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程序规范服务,在师生中口碑良好。

(3)业务精湛,服务品质优秀,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较为突出。

(4)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通过创新性办法和创新性思路攻克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成效显著,获得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颁发的表彰或奖励。

2.“优秀服务团队”奖。主要面向校内后勤服务项目,评选6个。评选条件:

(1)合作企业能高质量地完成服务任务,员工爱岗敬业,勤劳奉献,在员工队伍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后勤文化建设,自觉维护学校、师生权益,工作业绩突出,以良好的形象和出色的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能够主动与学生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要求,协同做好育人工作,师生反映良好。

3.“优秀服务班组”奖。主要面向校内后勤服务项目中的窗口、班组等,评选20个。评选条件:

(1)服务班组能圆满高质量地完成服务任务,班组员工爱岗敬业,勤劳奉献,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工作业绩佳,团队协作好。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后勤文化建设,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热情,积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3)能够主动与学生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要求,无投诉或师生满意率高。

(二)个人奖

1.“优秀项目经理”奖。主要面向校内后勤服务项目负责人、经理或管理员,评选5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后勤文化建设,自觉维护学校、师生权益,工作业绩突出,以良好的形象和出色的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能配合学院工作,圆满高质量地完成服务任务,具有先进管理理念、较高的管理水平,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工作业绩佳,团队协作好。

(3)在管理过程中,获得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颁发的表彰或奖励。

2.“服务标兵”奖。主要面向第三校内服务人员,评选20名。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勤勉奋进、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精通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工作业绩佳,团队协作好。

(3)优质服务。结合标准化管理,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热情,积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4)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朴素,胸怀坦荡,办事公正。

3.“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奖。主要面向后勤处在编在岗人员,评选5名;面向第三方校内服务人员,评选20名,共计25名。评选条件:

(1)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能够响应号召,积极主动参与后勤疫情防控工作。

(2)在疫情防控数据统计、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关爱服务师生等方面,勇于担当、表现突出,时刻冲锋在前、坚持无私奉献,为后勤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

三、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评选时间

1.初步评选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12日

2.评选小组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15日

3.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日

(二)评审小组

组 长:宋飞科

副组长:韩 力 范鹏飞 李燕京

成 员:李文娟 马朝辉 秦 龙 夏慧艳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或集体报名(2023年11月28日—12月5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填写《先进事迹推荐表》(见附件),提交给所在科室。事迹材料务必要真实可信、主题鲜明、具有感染力。

2.科室推荐(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

各科室根据评选条件,可通过事迹演讲、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由科室上报主管副处长通过后,于2023年12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综合科,表格纸质版交至活动中心216综合科办公室。

3.评审公示(2023年12月13日—12月20日)

综合科将汇总情况报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后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4. 表彰奖励(2023年12月29日)

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后勤文化建设、打造优秀后勤队伍的有效举措。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突出服务育人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工作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接受师生监督。

(二)突出内涵,示范引领。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弘扬后勤人的奉献精神,要把推举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推举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利用微信公众号、后勤网站等全媒体资源,讲好“后勤故事”,宣传我们身边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后勤处

                                                     2023年11月28日